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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完善民生微实事立办制的建议

发布源:三水区政协办公室 2016-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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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咏梅高新红

    为建立起党员干部直接联系和维护群众利益的制度,切实解决群众提出的切身利益问题。去年8月,区委区政府在实施镇(街道)党政领导驻点普遍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的同时,提出“民生微实事立办制”改革。通过党政领导、“两代表两委员”下基层、村(居)民议事会等途径收集群众提出的民生实事。对群众关注度高,受益面广,亟待解决、需要资金不超过30万的项目,纳入民生微实事。镇街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付诸实施。为推动民生微实事立办制改革,去年,区财政设立了民生微实事专项资金,首期1000万元,实行民主评议,激励分配。全区72个项目获激励性分配资金1005万元,撬动社会资金近1500万元。在这些民生微实事的项目当中,既有村道改造问题,排水沟清淤问题,路灯改造问题,还有敬老院的改造提升问题等,都是群众期盼解决的切身利益的实事。通过对这些微实事的立办,为群众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赢得了群众的赞誉,得到了上级部门的肯定。

    实施办法、措施和建议:

今年,区委区政府再次筹集2000万元民生微实事专项资金,为了使民生微实事立办制更能切合群众需求,更体现公平合理,资金发挥更大效益,提出如下建议:

一、调整项目预算额度。民生微实事体现的是“微”,是“实”,目前实行的预算金额30万元容易造成民生微实事变成“大项目”,影响项目的快速办理和受众面。建议将原来民生实事项目限定在预算金额30万元以内调整为20万元以内。金额调整后可以使到更多的民生实事纳入范围,惠及面更广。另外预算金额在20万元内的项目实施程序较为简化,项目完成时间较短,从而更高效。

二、优化申报评审程序。民生微实事主要解决老百姓身边的小事、急事、难事,要把决策权和评议权交给社会各方。建议把民生微实事专项资金的评审形式由申报单位陈述、评委评定两个环节增加市民投票这一个环节,并设定相应得分比例。可事前在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参选项目详细情况,由市民在限定时间内进行投票,最后根据市民投票和评委评审结果计算综合得分来确定入选项目,推动群众实现“我的实事我作主”。同时建议主办单位在评审会前组织评委深入各镇街现场了解参选项目的详细情况,以便评委作出客观公正的评定。

三、积极调动社会资金参与。发挥财政杠杆作用,充分调动社会资源参与“微实事”办理,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各方参与的新格局,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在对区级专项资金进行奖励性分配时,优先考虑有社会资金投入的项目,以小财政投入为杠杆,撬动大社会资金参与民生实事建设。

四、加强与社会组织合作。要把民生微实事项目和企业、社会组织和居民自治结合起来,发动社会组织主动“认领”项目,吸引众多社会资源向微实事改革项目聚拢,解决项目完成后的运作和资金来源等问题。譬如,政府可通过民生微实事项目帮助群众建立“儿童活动中心”,通过慈善会或志愿者团队组织捐献儿童书籍、玩具等,充实活动中心,并协助解决其长期运营问题。

五、加大资金的使用监管力度。制定相应的监督管理办法,跟踪运作流程,确保项目资金用到位,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同时,区专项资金审批小组办公室定期向社会公布资金使用情况,接受有关职能部门、“两代表两委员”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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