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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政协民主监督的实践与思考

发布源:三水政协办 2016-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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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协民主监督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帮助党和政府改进工作的重要方式,也是人民群众有效行使监督权利的重要渠道。近年来,杭州市政协认真贯彻中央精神和全国政协加强民主监督的部署要求,结合杭州实际,积极探索民主监督形式,切实履行民主监督职能,使政协的民主监督工作有了大步推进。 

  着力健全和完善民主监督制度 

  2014年,根据中共十八大、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和政协章程,杭州市政协协助市委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意见》。市委《意见》从加强政协民主监督的重要意义、基本原则、主要内容、有效形式、工作机制、组织领导等方面作出了全面部署。市政协配套出台了贯彻落实市委《意见》的实施办法,对各类监督的责任分工、监督程序以及意见报送等作了明确,同时还商请建议市政府和市法院、市检察院及公安、环保等部门,制定出台了支持和接受政协民主监督的具体意见。 

  积极探索民主监督的有效形式 

  专项集体民主监督。杭州市政协每年根据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确定两三个重要议题,建立若干个民主监督推进小组,由市政协领导牵头,相关专委会负责实施,提高民主监督组织化程度,开展有规模、有声势的集体民主监督。 

  民主评议监督。根据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市政协选择一些社会各界比较关注的工作,组织委员和基层群众进行评议,提出意见。组织委员参加市委、市政府组织的“公诉民评”活动,委员就社会热点问题进行问政评议,党政相关部门当场做出解答或承诺。 

  委派民主监督员(组)监督。从2014年开始,市政协探索向城管、农办、环保等三家单位委派30名“五水共治”民主监督员,对派驻部门“五水工作”工作开展情况开展驻点监督。2015年,在总结经验基础上,又精心挑选158名委员,组成18个政协民主监督小组,对市法院、市检察院及16个市直单位(部门)开展驻点式、经常性民主监督。 

  视察调研监督。组织委员对经济社会发展和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和重要工作进行调研视察,发现和反映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推动工作落实。 

  网络议政监督。适应信息化趋势,支持委员设立博客、微博、网上工作室,开展网络民意调查、网络议政、网站直播等活动,发挥监督作用。 

  联动联合监督。加强与省政协、区县(市)政协的协作联动,围绕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开展联动监督,形成监督合力,增强监督实效。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协作,在杭州日报、杭州电视台、杭州广播电台等媒体开设“政协之声”、“政协视点”等专题专栏节目,就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发出政协声音,发挥监督作用。 

  充分发挥政协委员在民主监督中的主体作用 

  搭建平台让委员“唱主角”。比如,在开展助推“五水共治”民主监督中,市政协有155名委员担任政协河长,参与治水项目6594项。还建立9大民主监督推进组和25个界别民主监督小组,每个组都对应到区县(市)、治水重点工程、治水专项工作。两年来,市政协累计建立治水工作联系点214个,设立监督调研组215个,发现并反馈问题2600余个,提出意见建议2300条,推动了问题整改和工作改进。 

  探索委员菜单式履职服务。市政协根据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年度工作计划,年初把重点履职工作任务和安排发给全体委员,让每位委员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能够参加的活动并反馈给政协办公厅,最后由办公厅和专委会综合平衡,确保每位委员一年能参加1-2次履职活动。 

  积极组织委员开展明察暗访。在助推“五水共治”、委派民主监督员等活动中,组织和发动委员以小分队、小团组方式,以问题为导向,通过明察暗访、随机拍等方式,深入查找问题,提出批评意见,推动问题整改,切实发挥了委员的监督作用。 

  不断完善民主监督机制 

  完善组织领导机制。市政协党组和主席会议专题研究民主监督工作,加强对民主监督工作的领导和统揽。在组织实施民主监督过程中,市政协加强与市委、市政府的有效衔接,每年按政协全体会议确定的工作重点,结合市委、市政府提交的议题,在政协充分酝酿基础上,由政协主席会议提出全年民主监督的工作年度计划方案,报市委同意后转发各方共同执行。在计划实施上,由主席或副主席分专题牵头,市政协民主监督统筹协调小组综合协调和跟踪推进,安排相关界别委员参与,政协专门委员会具体实施。 

  完善权益保障机制。市委文件明确规定,要尊重和保护政协委员履行民主监督职能的权利,正确对待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委员提出的意见、批评和建议,做到不打棍子、不扣帽子、不抓辫子。市政府积极支持政协民主监督,每年把民主监督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市党政部门、司法机关和有关单位主动支持配合政协民主监督,出台相关制度,积极为政协委员了解情况、查阅资料、走访座谈等提供方便。 

  完善知情反馈机制。建立了市委、市政府定期向政协通报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重要工作,邀请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司法机关定期向政协组织和委员通报情况。政协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教育和政情通报活动,为政协委员知情明政创造良好条件。在民主监督意见办理、落实和反馈上,明确被监督部门(单位)向政协党组或主席会议专题汇报办理情况;重要监督意见未能及时采纳反馈的,通过视察调研、约谈等形式进行跟踪督办。 

  完善沟通协调机制。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重要会议和活动邀请政协领导和机关、专委会负责人参加,形成制度和惯例。党政部门与政协专委会、民主党派、界别的对口联系制度不断完善。党政部门作出重大工作决策和部署、召开重要会议时邀请本单位、本系统政协委员及政协派驻监督员、特约监督员参加。党委、政府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积极参加政协的民主监督活动,加强交流,听取意见。市政协探索建立民主监督统筹协调小组,由一名副主席牵头、一名办公厅领导具体联系,加强对民主监督职能的统筹协调及与党委、政府和有关方面的沟通联系,从年初统筹研究提出民主监督年度工作计划,到协调联系民主监督工作开展,督促检查和推动重点民主监督工作落实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作用。 

  经过这些年的探索和实践,我们对加强政协民主监督工作有几点思考和体会: 

  政协民主监督属于高层次的政治监督,在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不可替代作用。政协民主监督以政协组织为载体,以批评和建议为主要形式,其特点是观大事、议大事、督大事,充分体现了我国政治体制的特点和优势,并对我国民主政治体制的有效运行具有积极的保障作用。 

  政协民主监督以协商、批评、建议为主要手段,以促进工作为主要目的,具有独特优势和鲜明特点。政协的性质地位决定了民主监督必须充分体现协商的精神,以协商、讨论、批评、建议为主要手段,要始终把协商民主贯穿民主监督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民主监督的根本目的是围绕共同的目标和任务,寓监督、支持、合作、服务于一体,通过提出意见、批评和建议,推进党委、政府机关改进工作,促进有关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 

  政协民主监督虽然是一种“软监督”,但可以发挥“硬作用”、体现“硬作为”。民主监督主要依靠的是民主的力量,以及其所拥有的较强的政协话语权和社会影响力,发挥对权力运行特殊的制约、监督和影响作用。从这个意义上说,政协民主监督虽然是一种“软约束”,但可以发挥实实在在的“硬作用”,有利于推动中心工作。 

  政协民主监督要在“敢于监督”和“善于监督”上下功夫,着力解决“能不能监督”、“要不要监督”、“敢不敢监督”、“会不会监督”等问题。从实践情况看,民主监督只有理直气壮地开展监督,以问题为导向,敢于讲真话、讲诤言,及时反映真实情况,勇于提出建议和批评,才能在民主监督工作中放开手脚,做到有声有色、有为有位。 

                                                                            

                                                                                            杭州市政协研究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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