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的聚力不是靠法定的权力,而是靠智慧思想,靠良好人格、人缘和形象凝聚各界人士。
中共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政协工作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进一步提出了人民政协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发扬民主、参与国是、团结合作的重要平台,是我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等全新论断,对人民政协的性质定位作出了全新阐述。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准确把握人民政协的性质定位,是我们做好政协工作的关键所在,也是推进政协协商民主的根本遵循。
首先,人民政协不是“决策机构”,而是“献策机构”。人民政协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这个体系当中,人民政协处于何种地位呢?政协不是决策机构。那么不是决策机构,应当是什么呢?我体会,人民政协不执政而参政议政,不决策而献计献策,不立法而建言立论,因而是助力科学决策的献策机构。既然是献策机构,那么我们的一切工作,就应当围绕着决策机构来开展。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讲,政协工作也可以说是没有自己的中心,决策机构也就是党委的中心工作和政府的重点工作,就是政协的中心。这个性质定位,决定了政协工作必须首先处理好公转与自转的关系,自觉树立跟进助推的履职理念,努力做到党政工作推进到哪里,政协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协商民主就开展到哪里,各方力量就凝聚到哪里,在为改革发展出实招、谋良策中,切实发挥好“国家思想库、改革智囊团”的重要作用。
其次,人民政协不是“权力机关”,而是“聚力机关”。在我国,国家权力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大。政协不是权力机关,但在国家权力运行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这个作用就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65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指出的,广泛凝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正能量。因此,政协实际上是一个凝聚共识、汇聚力量的“聚力机关”。但政协的聚力又跟其他机关不一样,比如党委、人大、政府也有凝聚力量的功能,而政协的聚力不是靠法定的权力,而是靠智慧思想,靠良好人格、人缘和形象,去凝聚各界人士。这样的凝聚才能深入人心、令人信服,富有感染力,实现持久性。这种思想和魅力固化下来,成为一种特殊的政协生态和文化,使政协组织充满“粘性”,让政协“大家庭”中的各方力量感受到在政协履职的幸福和乐趣。
第三,人民政协不是“协商主体”,而是“协商平台”。过去我们一度曾有过这样的错觉,认为既然政治协商是政协的三大职能之一,那么政协的协商,好像就是政协在跟党委、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开展协商。现在习近平总书记把这个问题讲得很清楚了,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不是协商主体,而是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发扬民主、参与国是、团结合作的重要平台。打造好这个协商平台,重点在提高两个方面的能力:一是提高政协组织协商的能力,尤其要营造好民主协商、平等议事的氛围,让各方意见在政协平台上理性而有序地充分表达。二是提高委员协商建言的能力,帮助委员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特别是在提高委员协商建言能力方面,可通过分类组建“委员智库”、推动委员联络社区等工作机制,以常态化“练兵”提高协商的专业化水平,在走进群众“接地气”中增强协商的底气,实现政协协商对党政工作的精准助力,充分彰显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独特的政治优势、独有的文化优势、独到的制度优势。
(作者陈永弟系上海市静安区政协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