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三水区委员会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表
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政协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各项法规,研究发挥政协委员作用,共同促进三水经济和社会发展,
推动地方各界人士团结协作和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
(二)负责全区政协委员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活动的组织、安排以及有关协调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区政协全体委员会议和常务委员会议提出的各项任务。
(三)负责收集和整理政协提案、建议案;受理全区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各界人士和政协委员反映的社情民意,并及时进行综合整理,提供党委、政府作决策参考。
(四)负责区政协各类会议的组织和筹备,协助主席会议决策,当好主席会议参谋,具体组织实施主席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全体委员会议的决议和决定事项。
(五)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形势,结合新时期政协工作要求组织政协委员学习和培训,巩固政协委员共同思想政治基础,提高政协委员参政议政能力和履职水平。
(六)参与区政协委员的协商推荐、届中增补等有关人事工作。
(七)配合上级政协完成在我区调研、视察、参观等任务,加强与各地方政协的调研、考察、交流学习。
(八)开展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联谊和外事联系工作,为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和祖国的统一服务。
(九)联系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指导政协镇(街)联络处及委员联系群众工作室开展工作。
(十)收集我区文史资料,并做好整理、编辑、出版工作。
(十一)负责区政协日常事务性工作,承办区政协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预算单位构成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佛山市三水区委员会设行政单位1个,即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佛山市三水区委员会。
第二部分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佛山市三水区委员会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决算情况分析
2016年度,本部门决算总收入1080.36万元,比2015年决算增加16%,支出1080.36万元,比2015年决算增加16%。增多的原因:人员以及开展专项增多。
(一)2016年决算收入情况。
决算收入1080.36万元,比2015年决算增加16%,支出1080.36万元,比2015年决算增加16%。全部属于财政拨款收入。
(二)2016年决算支出情况。
2016年决算支出支出1080.36万元,比2015年决算增加16%,其中基本支出948.2万元,占88%,专项支出132.16万元,占12%。按支出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07.45万元,占7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1.46万元,占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支出38.87万元,占4%,住房保障支出支出72.57万元,占7%。
二、“三公”经费情况
2016年,本部门三公经费决算总额42.98万元,比2015年决算多29.93万。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13.43万,公务接待费支出8.59万,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20.96万。
“三公”经费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加强与各省、市、区政协及港澳地区委员、人士等沟通联系,接待及出境费用有所增加,为方便联系,购置公务车一辆,公车购置费有所增加。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6年本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总额157.27万元,比上一年度增加25%。
机关运行经费增加原因:住房维修金以及工会费增加。
四、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本年度政府采购项目支出20.78万元,购置一辆公务用车。
五、固有资产情况
1、截止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1辆车,为一般公务用车。
2、单价50万以上的通用设备为0(台,套)。
3、单价100万以上的通用设备为0(台,套)。
六、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本年度没有纳入财政绩效自评范围的项目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 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外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公经费”:1.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4.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