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单位: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佛山市三水区委员会 | 金额单位:万元 |
项 目 | 本年预算数 |
合 计 | 76.00 |
1.因公出国(境)费 | 11.00 |
2.会议费 | 44.00 |
3.公务用车费 | 1.00 |
(1)公务用车购置 | |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1.00 |
4.公务接待费 | 20.00 |
1、因公出国(境)费是指部门工作人员和专家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用餐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 |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是指公务用车车辆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 |
3、公务接待费是指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主要用于对外开展合作和交流、与国内相关单位交流业务工作情况及接受工作检查指导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说明:三公经费2016年预算预算32万(不包括会议费),比2015后减少31%(不包括公车购置),其中,出国(境)预算略有减少,公务接待预算20万,比2015年预算下降33%,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预算1万,比2015年预算下降78%。“三公”经费减少(增加)原因:2016年本单位认真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要求,支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努力控制和降低“三公”经费支出。 |